1、每人每次限购:1份 (国内国际航班通保)
2、年龄限制:无限制(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班机的旅客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3、受益人:法定
4、由于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已经定妥座位的航班延误,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①被保险人非以缴费乘客身份搭乘民航航班;
②国家机关的执法或司法行为;
③被保险人搭乘航班所属的航空公司破产或倒闭;
④被保险人主动放弃搭乘航空公司安排的在原定起飞时间之时起至本附加险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之内出发的同一机场内其它航班;
⑤被保险人未能按预定行程办理登记手续,被保险人办理完登机手续后,未能准时登乘航班;
⑥由于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机场关闭。
(温馨提示:航班延误 7天内保首次航班,请注意填写首个航班号)
5、保单信息查询请登陆:http://ebiz.tpi.cntaiping.com/TPEBizWeb/pages/B2C/show/dentistryShow.do
6、本保险购买成功后会向所填被保险人手机发送信息告知。(有时信息会有延时,请客户耐心等待,)
7、太平人寿全国服务热线电话:95589
8、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 [2010]95 号)文件的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父母为其未成年(未满 18 周岁)投保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支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航空意外伤害死亡保额不受此限制)
9、保险网络销售资质提供商:中国太平保险有限公司